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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简报第34期 | |||||||||
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2004年6月29日
市政府十三个部门联合倡议百姓的事马上办
6月28日,市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规划局、建委、城管局、交通局、卫生局、环保局、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等十三个部门联合向全市各级机关和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发出倡议。现将倡议书内容刊登如下:
为进一步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努力实现在人民群众对机关工作的满意度上有新的提高,在转变机关作风上有新的进展,在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上达到新的水平,我们13个局(委)特向全市各级机关和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提出如下倡议:
一、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进一步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百姓的事马上办”的思想。要始终把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加深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切实增强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去。
二、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AB岗工作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窗口部门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失职追究制等制度,构建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机关行为,提高机关办事效率,确保“百姓的事马上办”落到实处。
三、积极落实“百姓的事马上办”的各项新举措。对涉及人民群众工作和生活的实际问题,当即可以办的,要立即办;能现场办公的,就要下去办;需要一定程序和时间的,要抓紧办;需要几个部门联合办的,要主动配合去办;有疑难的事,要商量着办;因客观条件限制,的确不能办的要给予及时答复,并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
四、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和新闻热线转来的投诉件,可以办理的,力争在规定的时限内马上办结。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直接到职能部门投诉,凡是反映机关效能建设的问题,做到“有诉必理,有理必果”,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五、积极支持和配合《东南商报》等新闻媒体办好“马上办”栏目。凡是群众通过媒体反映的事关紧要的或符合“马上办”要求的事,积极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力争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理或马上办理,并向新闻媒体如实提供处理过程和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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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4/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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