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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简报第 18 期
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4年4月13日
 
●市环保局完善“四个中心”为群众办实事
●市国安局机关效能建设注重“深、特、实”
●市国土资源局认真落实耕地保护措施
●市劳动保障局六条措施保护农民工权益
市环保局完善“四个中心”为群众办实事
市环保局在抓机关效能建设中,着重完善“四个中心”,为群众办实事。一是完善建设项目审批中心。做到重点项目严把关,扩大告知承诺制项目范围,实现一批无污染、轻污染项目的登记表制度,简化审批程序,还权于民,让群众和企业办事感到更为便捷。二是完善群众信访投诉中心。对群众来信、来电反映环境污染方面的投诉,做到热情接待、认真记录、及时办理,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三是完善工业污染源在线监控中心。对全市49家工业企业排污情况通过电话线传输方式,实施24小时在线监控,一旦企业污染排放总量超标,监控中心将实时报警,并将报警内容以短信的方式发送到工作人员手机上。四是完善环境保护应急监测中心。健全快速监测小分队,强化快速监测工作措施,一旦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及时为领导提供科学的监测数据,避免和减少对群众的危害。
市国安局机关效能建设注重“深、特、实”
市国安局在机关效能建设中努力贴近工作实际,注重在“深、特、实”上狠下功夫,不断把效能建设推向深入。一是强调“深”字。在教育活动中,着力在“深”字上做文章,即在深入学习十六届三中全会、中纪委三次全会以及省市领导关于机关效能建设讲话精神的基础上,开展“五查五看”活动,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上级指示精神上来,把力量和智慧凝聚到效能建设上来。二是突出“特”字。立足自身特点,提出了“六强六转变”的效能建设奋斗目标,即:强作风,实现从浅、浮向深、实转变;强责任,从被动服从向积极主动、开拓创新转变;强研究,使工作方法从一般化向专业化、有效化转变;强培训,使警力从数量型向效益型转变;强领导,实现从指令性指导向指导性指导转变;强管理,实现从粗放型向效益型转变。从而使全体干警在履行职责和改革创新上有新的突破,在工作作风和办事效率上有新的进展,在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上有新的提高。三是把握“实”字。在具体工作中加强流程管理建设,制定业务工作流程图,使各项业务工作更加规范、科学,增强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同时,整合有效资源,坚持因人设岗、因事设岗,优化警力资源配置。强化激励机制,建立与作风建设相适应的工作绩效评估办法。 
市国土资源局认真落实耕地保护措施
市国土资源局在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中,以认真落实保护耕地各项措施为重点,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一是严格落实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的各项规定。组织开展基本农田保护执法大检查,重点检查基本农田的数量和区位落实情况,实际利用情况和质量状况,以及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等。二是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和规划调整。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的“五个不准”和非农建设用地“六个一律不批”规定。从严控制规划的修改和调整。三是努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鼓励企业建造多层厂房,向空间发展,减少用地。四是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着重抓好土地整理、标准农田建设和围垦造地,确保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增加土地产出和农民收入,努力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五是坚决纠正征地中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严格依法按规划、按程序征地,增加征地审批前协商环节,建立征地价格听证制度,对没有征求被征地农民集体组织和农户意见的征地方案不予审核报批。同时,落实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做到依法足额、及时补偿到村。
市劳动保障局六条措施保护农民工权益 
为纠正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城建等部门联合制定六条措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一是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优势,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及时掌握本行业企业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动态。5月份,对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清查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动员,对违法企业及时进行查处。二是严格执行各项制度。把劳动合同签订等工作任务列入各县市区劳动工资工作考核目标任务,重点抓好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加强对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管理,依法督促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三是全面推行欠薪保障金制度。把各地建立建筑企业欠薪保障制度列入监察年度评价内容。7月份,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四是加强监督管理,畅通维权渠道。做到投诉举报案件7个工作日内立案,30日内(特殊情况60日内)办结。同时,在7月1日前开通“12333”投诉举报热线,认真受理每一起投诉举报案件。五是坚决纠正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对涉及建筑行业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按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和市场准入一票否决的信用机制处理;对违反规定的用人单位,要依法予以纠正。 六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企业依法规范用工的自觉性。采取监察检查与上门宣传、纠正问题与指导改正、依法查处与教育规范相结合的综合措施,提高企业依法用工的自觉性。同时通过新闻媒体等渠道,采取正面宣传与反面典型曝光相结合手段,增强用人单位遵法守法和广大农民工依法维权的意识。 
   
时间:200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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