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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简报第 11 期 | |||||||||
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2004年3月25日
推出七大举措 促进效能建设
----市公安局联系实际狠抓效能建设
市公安局在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中,紧密联系公安工作实际,推出七大举措,大力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学习教育,打牢思想基础。成立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巫波伦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戎新昌,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徐世伟任副组长,市局政治部、办公室、纪委、法制处负责人为成员,统一领导全市公安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市局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开展以“九要九不要”和“四查四促”为内容、“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公正执法树形象”为抓手的主题教育,使广大民警牢固树立“求真务实、勤政廉政、执法为民、促进发展”的理念。
二、围绕维护稳定,认真履行职能,提升工作层面。一是围绕维护政治稳定,积极预防、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大力加强基础调查排摸和矛盾化解工作,认真对待和及时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二是进一步加大对暴力犯罪、黑恶势力、“两抢”等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落实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侦破工作领导责任制。三是积极探索和加强城乡结合部、金融网点、特种行业、娱乐服务场所、私人出租屋等重点地区和复杂部位的经常性治安管理和控制。四是实施以“金盾工程”为龙头的科技强警战略,不断加快信息警务建设步伐,努力打好信息仗。
三、加强正规化建设,激发队伍活力,提升队伍形象。一是逐步深化人事改革。继续推行《市局机关竞聘上岗实施办法》,定期对热点岗位和艰苦岗位的人员进行适度交流。二是建立完善绩效考核。细化对不同警种和岗位民警的考核办法,加强日常考核监督,确保绩效考核严格、科学、公正。三是加强内部日常管理。有重点地开展“冷硬横推”问题专项整治,毫不放松地狠抓“五条禁令”的贯彻落实,保持全市公安机关对“五条禁令”的零违纪,同时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四条禁令”。四是规范民警执法行为。紧紧围绕规范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责任、执法监督等关键环节,加强和改进公安执法工作。五是构建特色培训体系。进一步完善民警训练基地建设,大力开展基层和一线民警实战技能训练,组织年度大练兵、大比武活动。
四、精简会议文件,提高机关效率,倡导求真务实。一是从今年起,以市局名义制发的文件字号由原来的43个精简调整为10个。二是根据无纸化办公要求,实行无密级公文、内部刊物一律在局域网上传发。三是对全市公安工作会议、全局性专项工作会议、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各部门业务会议进行严格的审批,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四是实行公安初信初访件快速办理制度。对举报、控告和申诉类的初访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核查,同类初信在1日内呈报领导批示。五是以打防控一体化建设、信息警务建设、流动人口管理、社会面维稳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治安行政管理的影响为重点确定若干课题,大力开展调研活动。
五、改革审批制度,加强窗口建设,改进行政管理。一是根据“合法、合理、精简”原则,对现行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排查清理,分别提出保留事项、取消事项、备案事项和转为日常工作事项的改革意见。二是根据行政许可法相关要求和去年已经实行的有关审批告知承诺事项的实践经验,逐步推广实行行政审批告知责任制。三是有重点地培育、发展一批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行业组织,推进行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四是窗口单位进一步健全完善电子触摸屏、政务公开栏、项目便民单等服务形式,明确公开审批项目的依据、条件、程序、对象、范围、时限、收费标准等。五是加强窗口单位队伍建设,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完善服务功能,规范办事程序,提高现场办理能力。
六、加强效能监查,规范工作制度,严格落实责任。进一步实行办事公开、“窗口式”集中办理制度、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实行办事时限制度、否决事项报告备案制度等五项制度。对违反机关效能建设的行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机关部门工作人员工作时间饮酒,按公安部“五条禁令”处理;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一律予以通报批评,违反二次以上的,视其情节给予相应处理直至辞退,并追究处(室)负责人、部门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责任。
七、落实服务承诺,深化服务举措,增强服务效能。把落实各项服务举措作为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急需的问题入手,全面落实公安部30条、省厅28条和市局20条便民利民措施。在此基础上,改革外来人口管理方式,力求在服务外来人员、弱势群体、特殊群体上有所突破;抓住扩大对外开放这个重点,在降低出入境门槛上研究新方法,力求在促进招商引资上有所突破;在大力推进工业化进程中,力求在方便群众与安全生产上有所突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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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4/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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