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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市委中心组举行《干部任用条例》学习会 | |||||||||
7月25日下午,市委中心组举行学习会,学习贯彻中共中央最近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市委书记裘炜国主持学习会,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陈少春作中心发言。 裘炜国在学习会上指出,颁布《干部任用条例》是党中央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本着与时俱进的精神而作出的重大举措。它的颁布实施,对于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对于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集体,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保证党的事业的兴旺发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裘炜国强调,《条例》充分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是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充分体现,也是加快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条例》坚持扩大民主的基本方向,在发展党内民主、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方面有新举措,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条例》是我们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我们要按照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裘炜国要求各级各部门结合奉化实际,集中一段时间,认真组织好对《条例》的学习,使各级领导干部熟悉《条例》,组织人事干部精通《条例》,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条例》。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使《条例》真正为广大干部群众所掌握,努力形成有利于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有效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的良好社会氛围。要按照《条例》精神,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深入思考探索,做好深化细化文章,不断深化组织人事制度改革,把《条例》真正落实到实处。 陈少春作中心发言时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颁布7年来,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面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出现的大量新情况、新问题,中央修订、颁布《干部任用条例》,是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的需要,是进一步完善选贤任能的科学机制,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施展才干创造条件的需要。根据《条例》精神,提高我市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首先是要在学习《条例》上下功夫。学习《条例》是贯彻落实的基础,抓好《条例》的学习和贯彻执行,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要抓好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学习培训,抓好组织人事干部的学习培训,也要通过各种途径让群众了解《条例》,确保《条例》的贯彻落实。其次要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出发,在严格执行《条例》上下功夫。《条例》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六项条件是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最重要、最根本的要求。要坚持选拔任用干部的六项原则,严格执行标准,用六项基本条件全面衡量干部,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的干部选拔上来。再次要在加强对《条例》的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上下功夫,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符合《条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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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2/8/5 8:5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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