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围绕卫生改革和发展这一中心,以让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工作实际和行风建设,在全系统开展卫生信用建设活动。 一是强化信用意识。以思想教育为基础,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和卫生职业道德,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学习会、座谈会、演讲会、报告会、征文比赛、知识竞赛、网上阵地等工具和载体,大力宣传医疗卫生诚信服务的重要性、必要性,营造诚信氛围,增强卫生系统干部职工的诚信意识。二是加强信用规范。制定并颁布《宁波市诊疗操作常规》,规范临床诊疗操作,指导医生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制定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收费管理的通知》,规范医疗收费行为,提高收费透明度。三是推进信用实践。局领导和党员干部要实践信用行政,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和从政道德建设,扩大政务公开,推进依法行政,做“诚实守信”的模范;医疗卫生单位要实践信用服务,严格执行财政、物价政策,确保医院无假药、劣药。医务人员对患者要热忱服务,认真负责,合理检查,因病施治,拒收红包和各类“回扣”,努力为群众提供费用合理、优质满意的医疗保健服务;卫生监督部门要实践信用执法,对严重影响群众健康的假冒伪劣食品、一次性医疗器械和非法行医,加强监督查处力度。四是加强信用监管。强化行业管理中,把信用监管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医疗卫生单位违信登记制度,对发现的失信行为酌情予以处理,必要时进行通报或新闻曝光,严重的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责任。通过提高失信成本,发挥教育和警示作用。进一步强化执法主体意识,认真履行《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行政职责,确保与群众健康密切相关的食品卫生安全与医疗安全。五是宣传信用典型。要结合行风评议,在全系统评选表彰卫生信用建设先进单位、先进科室和先进个人,并实行挂牌和定期考核制度。要在干部职工中开展“诚信在身边”竞赛活动,对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进行大力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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