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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市直机关民主评议工作
为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转变作风年和调查研究年活动,4月9日上午,宁波市委、市政府召开民主评议机关动员大会,市委副书记、市长金德水作了动员讲话,市委副书记王卓辉作了具体部署。
评议对象和主要内容。这次民主评议的对象是市直机关各部门、有关垂直部门和单位。分两类予以评议,第一类中政府部门及直属单位51个,得分前六名为“三优”先进单位,末三名为重点整改单位;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市纪委机关和党群等有关部门19个,得分前两名为“三优”先进单位,末名为重点整改单位。第二类是检察、审判机关及垂直部门和单位,共17个,在同样范围内接受群众评议,不排名次,如实反馈群众提出的意见和问题,提出整改要求。评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全局观念。主要看是否做到政令畅通,把国家利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是否存在部门利益至上的情况。二是服务态度。主要看是否全心全意为基层和群众服务,想方设法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审批制度改革和各项服务措施是否到位,是否讲求工作效率,有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情况。三是勤政廉洁。主要看是否做到依法行政、政务公开,服务承诺有无兑现,是否做到廉洁自律、办事公道,有无吃卡拿要和弄虚作假的不良风气。四是工作业绩。主要看在服务中心工作、完成本部门任务方面的业绩是否突出,是否有做表面文章、搞“形象|工程”、劳民伤财的形式主义情况。
评议方法。评议活动从十一个方面展开:1、市党代会代表;2、市人大代表;3、市政协委员;4、市直机关离休干部和副局级以上退休干部;5、市直机关副局以上干部;6、县(市)区四套班子成员;7、街道、乡镇正职;8、50个行政村和50个社区居委会正职;9、企业单位,其中省市属企业100家,外商投资企业50家,外地投资企业50家,个私企业100家;10、新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11、1000户城乡居民。另外,将在报纸上刊发征求意见表,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还要向省直机关报送征求意见表,对口征求意见。
在评议表中设有“综合评价、全局观念、服务态度、勤政廉洁、工作业绩”5个栏目,每个栏目设“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不了解”四个评价选项。参加评议的干部群众对参评的市级部门和单位,分别作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或“不了解”的评议,对参评部门评价为“不满意”的,要列出具体事例加以说明。通过分项计分,得出每个单位的最后得分,并结合96178热线投诉情况,视情按照一定的比例倒扣分,然后根据结果排列名次。在对排名为重点整改的单位组织全面考核作出评定的基础上,提交市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审议,最后以市委市政府审定,产生“三优”先进单位和重点整改单位。最后以市委市政府名义通报全市,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对评出的“三优”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奖励费用由市财政专项安排。对被列入重点整改的单位,取消单位和“一把手”评选年度综合先进的资格,扣除一定的考核分和考核奖,并由市委市政府予以通报,限时改进。
评议工作的时间和步骤安排。评议工作从4月上旬开始,至8月下旬结束。大致可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4月上旬—4月中旬)。会议要求各单位在4月20日前,把民主评议机关动员大会的精神及时传达到每一位干部,搞好宣传发动,提高认识,端正态度。第二阶段:调研整改阶段。各单位要在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继续认真调研,广泛征求基层和广大群众的意见,主动查找问题,认真整改。第三阶段:实施评议阶段(7月下旬—8月上旬)。第四阶段:总结表彰整改阶段(8月下旬)。根据评议结果,市委市政府将召开市级机关大会,对评选出的“三优”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被评为重点整改的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反馈群众意见和建议,限期整改。
时间:2002/4/11 16: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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