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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屯昌:规定干部交流也要竞争上岗 | |||||||||
干部交流不再是简单的挪挪位置,而是通过综合竞争择优上岗。在海南省屯昌县日前举行的科级干部竞争性交流投票表决会议上,19名副科级、科员干部同台竞争县民政局副局长等8个副科级岗位,两名副科级干部在交流中被淘汰。这是屯昌县加大“治庸治懒”力度,构建具有活力的干部任期制竞争性交流机制的一项改革。 “‘任期+竞争+差额+交流’是这次改革的主要特点。”屯昌县委副书记雷雨介绍。在初选阶段,首次采用考试提名候选人,根据竞岗科员干部的考试成绩排序确定拟提名人选,与其他副科级干部拟提名人选按职位1∶2比例进入差额提名环节,进行差额考察,最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进行差额票决。 屯昌县规定,对任职满8年的党政副职领导干部,必须动议交流调整,不再推荐、提名或任命担任同一职务,而是与其他副科级干部或符合任职条件的科员干部一起,通过公选,择优交流或提拔到其他职位任职。
(据《人民日报》2010年11月01日11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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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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