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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宁波市市和县(市)区联合竞争性选拔干部笔试应试须知
一、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基本政治理论、领导科学和行政管理等,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养,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按百分制计分。
本次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实际能力和平时积累的知识水平,因此不指定、不提供复习提纲和复习资料。
二、笔试形式
笔试形式为闭卷考。
三、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10年8月22日上午9:00—12:00
地点:宁波市委党校(海曙区恒春街75号)
四、注意事项
1.下载准考证后请仔细阅读核对各栏目,并在准考证相应位置贴上本人照片,有差错和不清之处,及时与市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办公室考试组联系(联系人:杨曙光;联系电话:87118142、13957402257)。
2.应试者在考试前二十分钟,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在《应试者核对记录单》上签名。入座后将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以备查对。
3.应试者只准携带蓝、黑色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橡皮,携带的其它文具和物品一律存放在指定处,不得带至考桌。手机及可用于传送信息的各类物品不得带入考场,已带的一律关机并贴上标签,统一放在指定位置。开考后不得互借文具。
4.应试者应先检查试卷类别是否正确,有无缺页、漏页。如遇试卷发放错误、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5.考试铃响后方能开始答题。考试时,必须先在试卷指定位置上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并按要求用蓝(黑)钢笔(圆珠笔)在试卷上答题,用其它笔或在其它地方作答一律无效。
6.应试者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
7.迟到三十分钟不得入场,开考后九十分钟内不能交卷出场。
8.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安静,场内不得吸烟,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严禁偷看他人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9.考试结束铃响,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扣放在考桌上,经监考人员许可,方可离开考场,应试者不得将试卷、草稿纸带出考场。
10.应试者应尊重考务工作人员,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服从管理,不得无理取闹。
11.请妥善保存笔试准考证,面试入围人员需凭此证参加面试。
时间:20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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