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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推出74个职位 本月11日开始竞争性选拔 | |||||||||
宁波市市和县(市)区联合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动员会8月9日上午召开。记者从会场获悉,此次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共推出职位74个,分为推荐报名、资格审查和初选评价、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阶段,从8月初启动,至9月底基本结束。宁波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朱伟与会并讲话。 此次推出职位包括市直单位副局长领导职位10个、高校副校级领导职位1个、市国资企业副职领导职位1个,市直单位管理的副处级领导职位5个、县(市)区委管理的领导职位57个,根据需要分别面向全国、全省、全市或所在县(市)区公开选拔。 本次竞争性选拔工作更注重能岗相适度。该批岗位报考对象在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的同时,应具备职务要求、年龄要求、专业要求、文化程度和专业技术职务要求等资格条件。 职务要求方面,市直单位领导职位的报考对象应现任我市和部省属驻甬机关事业单位正处级领导职务满一年;各县(市)正局级领导职务满一年;市管企业和部省属驻甬企业中层正职领导职务满一年;其他一级党委建制企业正职领导职务满一年。团市委副书记职位,任副处级领导职务或相当职务满四年的也可以报考。任职级时间计算截至2010年7月31日。 此外,报考对象要求身体健康,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部分职位要求具有相关的专业技术职务。市直单位领导职位的年龄要求基本在48周岁以下(1962年8月1日以后出生),但团市委副书记职位要求32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专业要求方面,报考对象应具有与报考职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历。市直单位和县(市)区委管理的具体职位及报考条件由各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确定。 本次干部竞争性选拔过程中,推荐分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经初选评价、笔试、面试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每个职位取前3名为考察对象。同一职位选拔2名以上人选的,可以酌情按一定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任人选,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正式任命或提名,委任的干部实行一年使用期。如目标职位确无合适人选的,可以决定该目标职位人选空缺。
(据中国宁波网2010年08月09日16:17,相关视频和图片报道详见http://news.cnnb.com.cn/system/2010/08/09/006632507.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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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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