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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宁海县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简章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不断加强我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宁波市委《关于开展2010年市和县(市)区联合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通知》(甬党发〔2010〕102号)精神,县委决定开展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

一、选拔的职位和范围
面向宁波市范围选拔:宁海县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宁海县统计局副局长、共青团宁海县委书记、共青团宁海县委副书记各1名。
面向全县范围选拔: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委员1名、乡镇总工会主席2名。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上述职位的报名对象除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宁海县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职位。职务要求:现任宁波市和在甬省部属机关事业单位主任科员(须满2年)及以上职务的人员;各县(市、区)直属部门和乡镇(街道)中层正职满1年或中层副职满4年的人员,以及下属事业单位正职满1年的人员;文化程度: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70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要求:中共党员,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身体健康。
2、宁海县统计局副局长职位。职务要求:现任宁波市和在甬省部属机关事业单位主任科员(须满2年)及以上职务的人员;各县(市、区)直属部门和乡镇(街道)中层正职满1年或中层副职满4年的人员,以及下属事业单位正职满1年的人员;文化程度:须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70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要求:统计及相关专业毕业或熟悉统计工作,身体健康。
3、共青团宁海县委书记职位。职务要求:现任宁波市和在甬省部属机关事业单位副处级职务(须满1年)及以上职务的人员;各县(市、区)直属部门和乡镇(街道)副科(局)级(其中各区应为副处级)满1年的人员;文化程度: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要求:中共党员,身体健康。
4、共青团宁海县委副书记职位。职务要求:现任宁波市和在甬省部属机关事业单位主任科员及以上职务的人员;各县(市、区)直属部门和乡镇(街道)中层正副职,以及下属事业单位正职;各县(市、区)直属部门和乡镇(街道)团委(团工委)正、副书记(主持工作)或团总支(团支部)书记;各行政村(社区)、事业单位团委(团工委、团总支、团支部)书记以及行政村(社区)党支部(党总支)委员及以上职务满1年;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且工作满2年的人员,不受上述职务要求限制;文化程度: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年龄要求:27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要求: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身体健康。
5、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委员职位。职务要求:现任宁海县直属部门和乡镇(街道)中层正职满1年或中层副职满4年的人员,以及下属事业单位正职满1年的人员;文化程度:须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70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要求:中共党员,身体健康。
6、乡镇总工会主席职位。职务要求:现任宁海县直属部门和乡镇(街道)中层正职满1年或中层副职满4年的人员,以及下属事业单位正职满1年的人员;文化程度:须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70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要求:身体健康。
以上职位报考对象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10年7月31日。
三、选拔的方法和程序
本次竞争性选拔按宣传发动、推荐报名、资格审查和初选评价、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和决定任用等程序进行。
1、宣传发动
召开全县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动员会议,在市、县两级新闻媒体刊发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公告进行宣传。
2、推荐报名
推荐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形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县内的自荐人员,应在8月12日前向所在单位报名,由各单位汇总后,与组织推荐名单一并于8月13日前在宁海党建网上进行报名(宁海党建网网址:http://www.nhdj.gov.cn/)。报名前应认真阅读《宁海县竞争性选拔干部网上报名须知》和《〈宁海县竞争性选拔干部报名登记表〉填表说明》,按要求规范、如实填写《宁海县竞争性选拔干部报名登记表》。同时,各单位要于8月15日前将《报名汇总表》(需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电子文档)送县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报名:2005年以来有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侦查、审查的,以及有其它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
现场确认时间为8月16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各单位统一派人到县委组织部会议室(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县前街18号县府大院内)进行现场确认。届时需携带本单位组织推荐和自荐人员的有关证件、资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基层工作经历、挂职锻炼的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2005年以来的各类综合性荣誉证书、进修培训和年度考核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类任职文件原件或复印件,1寸近期拍摄的蓝底正面免冠彩照3张(并附电子照片,列入今年推荐选拔县管副职后备干部各单位组织推荐人选的,提供纸质照片即可,不再提供电子照片)。提供的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3、资格审查和初选评价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其中组织推荐人选和本县自荐人员由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资格初审。如某一职位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10人,该职位不再进行竞争性选拔,已报名人员可转报其他职位。如报考人员事后发现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已经参加考试的,则取消其考试成绩。
在资格审查基础上,采用竞争性选拔初选评价指标体系对符合报考条件人员进行量化评价(团县委书记和团县委副书记职位选拔不进行初选评价,只要报考对象通过资格审查,均作为笔试入闱人选)。初选评价指标体系以量化的方法,对符合条件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任现职时间、岗位经历、相关性岗位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挂职锻炼、进修培训、年度考核、荣誉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按每一职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50名以内的,从高分到低分取前20名(得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下同)、51至100名的取前25名、101名以上的取前30名的原则,确定笔试入闱人选。同时,综合考虑年轻干部和女干部的结构比例要求。初选评价后,每一职位进入笔试人选一般女干部不少于3名,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年轻干部不少于3名。如按初选规定比例确定笔试人员后不符合结构要求的,从高分到低分取足相应数量人员。入闱笔试最低得分出现并列或人数不足情况的,按实际人数取。
4、笔试
笔试试题由宁波市统一命题,按百分制计分。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写作,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其中报考宁海县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职位的人员还需单独加试写作,写作成绩占笔试成绩40%,同时作为组织考察时一项重要参考依据。根据笔试的成绩,每一职位取前6名为面试入闱人选。笔试时间定在8月22日。
5、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试题为宁波市统一命题的公共题,按百分制计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与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测试内容包括分析决策能力、实际工作经验、专业工作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时间定在8月29日。
经初选评价、笔试、面试逐轮淘汰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每一职位取前3名为考察对象。
6、组织考察
考察时实行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与考察对象面谈、考察对象撰写近三年工作总结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职位作出评价。
7、决定任用
县委常委会讨论并差额票决拟录用对象。如目标职位确无合适人选时,可以决定该目标职位人选空缺。对拟任用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任前公示。公示通过后,按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并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录用为乡镇总工会主席人选的,原为公务员或全额拨款事业身份的保持原身份不变,原为差额拨款事业或企业身份的可转为全额拨款事业身份。对未录用的优秀人员,纳入县管副职后备干部名单。
四、其它事项
宁海县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咨询电话:(0574)65562565;监督电话:(0574)65566100。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宁海县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宁海县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8月10日

时间:201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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