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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象山县竞争性选拔干部公告(第一号)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县委决定开展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和范围
县教育局副局长、县规划局总规划师、县妇联副主席各1名,副乡镇级(工业)领导干部1名,副乡镇级(农业)领导干部2名,副乡镇级领导干部1名。其中,县规划局总规划师职位面向宁波市选拔,其余职位面向全县选拔。
二、报考资格条件
报名对象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县教育局副局长职位。职务要求:县级部门和乡镇(街道)机关现任正科(股)级职务满1年或副科(股)级职务满2年的干部,以及事业单位(除学校外)相对应职务的人员;中学(包括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长任职满3年的人员。年龄和学历要求:45周岁以下(1965年8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和经历要求:有较扎实的教育管理业务知识且具有5年以上教育管理工作经历。身体健康。
2、县规划局总规划师职位。职务要求:宁波市直(区直)和在甬省部属机关单位现任主任科员满2年以上职务的干部;各县(市)级部门和乡镇(街道)机关现任正科(股)级职务满1年或副科(股)级职务满2年的干部,以及事业单位相对应职务的人员。年龄和学历要求:45周岁以下(1965年8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和经历要求:有较扎实的城建规划方面业务知识和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具有注册规划师资格或城市规划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位或城市规划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可不受职务要求限制,但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应满5年。身体健康。
3、县妇联副主席职位。职务要求:县级部门和乡镇(街道)机关现任正科(股)级职务满1年或副科(股)级职务满2年的干部,以及事业单位相对应职务的人员;现任县委管理的干部,不受任职年限限制;县潜力型以上企业副职以上的人员,任职年限应满1年。性别、年龄和学历要求:女性,45周岁以下(1965年8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人员可不受职务要求限制,但参加工作应满3年。身体健康。
4、副乡镇级(工业)职位。职务要求:县级部门和乡镇(街道)机关现任正科(股)级职务满1年或副科(股)级职务满2年的干部,以及事业单位相对应职务的人员;县潜力型以上企业副职以上的人员,任职年限应满1年。年龄和学历要求:45周岁以下(1965年8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和经历要求:熟悉经济工作,有2年以上经济工作经历或具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5、副乡镇级(农业)职位。职务要求:县级部门和乡镇(街道)机关现任正科(股)级职务满1年或副科(股)级职务满2年的干部,以及事业单位相对应职务的人员;县潜力型以上企业副职以上的人员,任职年限应满1年。年龄和学历要求:45周岁以下(1965年8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和经历要求:熟悉农业工作,有2年以上农业工作经历或具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6、副乡镇级职位。县级部门和乡镇(街道)机关现任正科(股)级职务满1年或副科(股)级职务满2年的干部,以及事业单位相对应职务的人员;县潜力型以上企业副职以上的人员,任职年限应满1年。年龄和学历要求:45周岁以下(1965年8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以上任职、工作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0年7月31日。
三、报名办法及时间安排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登录“象山党建网”(www.xszzb.com)或“中国象山港政务站”(www.xiangshan.gov.cn),进入“2010年象山县竞争性选拔干部”栏,下载打印《象山县竞争性选拔干部报名登记表》和《象山县竞争性选拔干部初选评价表》,按要求如实填写后,到象山县委组织部四楼会议室(丹城后堂街21号)进行现场报名。时间为2010年8月11日至8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须携带下列证件和资料:《象山县竞争性选拔干部报名登记表》、《象山县竞争性选拔干部初选评价表》、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专业资格证书、任职文件、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证明、2005年以来各类综合性先进荣誉及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3张(其中一张贴到报名登记表上),以及由党委、党组出具的进修培训、年度考核证明原件,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关资料的复印件恕不退还。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3、资格审查后,采用竞争性选拔初选评价指标体系对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的任职经历、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荣誉情况进行量化评价。按每一职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50名以内的从高分到低分取前30名、51至100名的取前40名、100名以上的取前50名的原则,确定笔试入闱人选(入闱笔试最低得分出现并列的,按实际人数取)。符合报考条件、表现特别优秀、实绩特别突出的人选,可直接进入笔试。
如果某一职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10人,该职位不进行竞争性选拔,已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
4、笔试、面试由宁波市统一命题,按百分制计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目标职位1:6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闱人选(入闱面试最低得分出现并列的,按实际人数取)。面试后,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合成考生综合成绩,按目标职位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入闱考察最低得分出现并列的,按实际人数取)。笔试时间定在8月22日,面试时间定在8月29日。
5、县委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任人选,按有关规定公示后正式任命或提名,委任的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如目标职位确无合适人选的,可以决定该目标职位人选空缺。
6、对受过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和2005年以来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人员,不受理报名。
四、其他相关事宜
1、象山县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咨询电话:65731663,65712917。
2、本次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65724846。
3、本次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具体事宜,根据工作进度在“象山党建网”(www.xszzb.com)、“中国象山港政务站”(www.xiangshan.gov.cn)进行公布。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象山县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象山县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8月10日

时间:201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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