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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宁波市江北区竞争性选拔干部简章

为了进一步深化我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着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不断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实现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关于开展2010年市和县(市)区联合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通知》(甬党发[2010]102号)安排,经区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开展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

本次竞争性选拔职位共4个,分别是:共青团江北区委员会副书记、江北区妇女联合会副主席、江北区交通局副局长、江北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二、报名条件和要求

报考对象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共青团江北区委员会副书记:

(1)职务要求:现任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正科及以上职务或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满一年的干部(各县(市)机关及乡镇(街道)内设机构中层正副职对应正副科级领导职务);现任街道(镇)、县(市、区)直单位设党委部门团(工)委书记或担任街道(镇)、县(市、区)直单位设党委部门团(工)委副书记满一年;现任党委建制企业中层正职领导职务或担任副职领导职务满一年。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不受上述职务要求限制,但工作应满一年且参加工作以来从事过共青团工作或在校期间曾从事过校级以上学生会或共青团工作。

(2)文化程度: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3)年龄要求:28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2、江北区妇女联合会副主席:

(1)职务要求:现任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正科及以上职务或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满两年的干部(各县(市)机关及乡镇(街道)内设机构中层正副职对应正副科级领导职务);现任街道(镇)妇联主席(或专职副主席)、县(市、区)直单位设党委部门妇工委主任;现任党委建制企业中层正职领导职务或担任副职领导职务满两年。

(2)文化程度: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7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要求女性。

3、江北区交通局副局长:

(1)职务要求:现任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正科及以上职务或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满两年的干部;现任宁波市建筑类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年或担任中层正职满两年。事业单位及企业人员报考的需有建设交通类或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2)任职经历:要求从事交通、建设等相关工作三年以上。

(3)文化程度: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70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4、江北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1)职务要求:现任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正科及以上职务或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满两年的干部;现任江北辖区村(社区)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村(社区)主任满一年;现任宁波市建筑类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年或中层正职满两年。事业单位及企业人员报考的需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2)任职经历:要求从事规划、建设、城市管理、村社管理等相关工作三年以上。

(3)文化程度: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40岁以下(1970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以上任职、工作时间的计算截止公告发布之日)

三、公开选拔的方法和程序

本次竞争性选拔与市竞争性选拔工作同步进行,从8月初启动,至9月底基本结束。主要程序有:

1、发布简章(8月10日)

由宁波市江北区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各级媒体,向社会发布消息和刊登简章。

2、推荐报名(8月15日-17日)

推荐采取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形式。组织推荐由各街道(镇)党(工)委、区直各单位党委(党组)负责,要求符合条件干部原则上应列入组织推荐名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2005年以来的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在处分期内的,有其它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和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侦察、审查的人员,不受理报名。

报名人员可登陆“江北党建网”(网址:www.jbzg.gov.cn)注册并选择报考职位,填写报考信息。报名前务请认真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报名登记表填表说明》。报考信息中所有指标栏目均为初选评价依据,信息提交后系统会自动计算自评分数。

3、资格审查(8月15日-17日)

(1)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根据报名者提供材料与网上报考信息进行核对,如发现报名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若某一职位符合资格条件人数不足10人,该职位不进行竞争性选拔,已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

(2)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报名登记表,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挂职锻炼、2005年以来进修培训和年度考核证明材料,2005年以来各类综合性荣誉证书, 留学归国人员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各类任职文件原件或复印件1份,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张。组织推荐人员需提供组织推荐证明。提供资料的复印件恕不退还。

(3)时间地点:2010年8月15日-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委组织部会议室(江北区新马路61弄1号楼710室,江北区政府大院内)。

4、初选评价(8月18日-19日)

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采用竞争性选拔初选评价指标体系对符合报考条件人员进行量化评价,按每一职位符合报名条件人数50名以内的从高分到低分取前30名、51名以上的取前40名的原则,确定笔试入闱人选(入闱人选最低得分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笔试)。报考共青团江北区委副书记职位的,不进行初选评价,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直接进入笔试。入闱人选在网上以公告形式公布。

5、笔试(8月22日)

笔试由全市统一命题,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政治理论知识,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按百分制计分。

6、面试(8月29日)

根据笔试成绩,每一职位取前6名为面试入闱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与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按百分制计分。

7、考察(9月3日-14日)

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每一职位取前2名为考察对象。干部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提出对考察对象的任用排序建议,提交区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确定区委常委会讨论决定人选。

8、决定任用(9月中旬)

在综合分析考察结果、笔试、面试结果的基础上,由区委常委会讨论票决拟录用对象。如目标职位无合适人选,可决定该目标职位人选空缺。任前公示结束后办理任命手续,委任制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

9、综合运用成果(9月下旬)

实行选备结合,对未录用的优秀干部,可以充实到区管副职后备干部队伍,切实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简章中时间为初步安排,需根据实际情况,以正式通知为准。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宁波市江北区竞争性选拔工作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详见江北党建网。

咨询电话:(0574)87668132,87668134

监督电话:(0574)87668156,87676367

 

 

宁波市江北区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8月10日

 

 

时间:201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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