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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宁波市北仑区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简章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2010年宁波市市和县(市)区联合竞争性选拔干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本次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

一、选拔的范围和职位

本次竞争性选拔的职位共2个,分别是:共青团北仑区委书记1名、北仑区建设局副局长1名。面向宁波全市范围选拔。

二、选拔的条件和要求

参加竞争性选拔的报名对象应当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和要求:

1、职务要求:

(1)共青团北仑区委书记:担任县(市)区管副职一年以上,高校、大中型企业等其他行政、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应有相当的任职资历。

(2)北仑区建设局副局长:担任县(市)区机关部门、街道(乡镇)中层正职满一年,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及大中型企业报考人员应有相当的任职资历。

(以上任职时间的计算截止2010年7月31日)

2、年龄要求:

(1)共青团北仑区委书记: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北仑区建设局副局长: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

5、专业及其他要求:

(1)共青团北仑区委书记:熟悉共青团工作,中共党员。

(2)北仑区建设局副局长:熟悉建设工程及管理业务,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三、选拔的方法和程序

1、发布公告

在北仑新区时刊等新闻媒体刊发公告,向社会发布信息。

2、公开报名

(1)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人员可登陆“北仑党建网”(http://zzb.bl.gov.cn)下载打印《北仑区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

根据规定,对受过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和2005年以来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人员,不受理报名。

(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携带下列证件和资料:《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任职文件、挂职锻炼以及2005年以来进修培训、年度考核、各类综合性先进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提供的相关资料的复印件恕不退还。

(3)现场报名的时间为2010年8月13日-8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中共宁波市北仑区委组织部 (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12楼B1227室)。

3、资格审查和初选评价

由区竞选办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某一职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10人,按市联合竞选办法规定,该职位不再进行竞争性选拔。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是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哪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其竞选资格。

按照宁波市统一部署,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实施初选评价。根据《北仑区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初选评价指标体系》,以量化打分的方法,对符合条件报名人员的任职经历、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荣誉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根据初选评价得分,每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入闱人选,名额参照市里原则确定。初选评价入闱人员由区竞选办统一发送考试通知书。

4、笔试

笔试内容为基本政治理论、领导科学和案例分析,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政治理论知识,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工作全市统一组织,时间定在2010年8月22日,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每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取前6名进入面试。面试按市统一部署实施。

6、组织考察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每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取前3名作为考察对象。考察按《干部任用条例》有关程序实施。

7、决定任用

由区委常委会讨论决定拟录用人选。录用人员进行试用,试用期为一年。为保证任用人选的质量,如目标职位无合适人选的,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可以决定该目标职位人选空缺。

四、其他

1、北仑区竞争性选拔工作咨询电话:86780383、86780381;监督电话:12388。

2、本次竞争性选拔工作的动态事宜将及时在“北仑党建网”(http://zzb.bl.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予以关注,同时注意保持联系渠道的畅通。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北仑区竞争性选拔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宁波市北仑区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8月10日

 

 

时间:201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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