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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党组:探寻干部能下能出有效途径 | |||||||||
近年来,农业部党组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的同时,积极探索干部能下能出的有效途径,树立了干事创业的用人导向,激发了干部队伍的活力。 健全制度,为推进干部能下能出提供政策依据。一是建立辞职免职制度。明确司局级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或者干部考察中民意测评不称职票超过1/3,或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之和超过1/2,经组织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等11种情形应予免职。二是建立直属单位领导干部任期制。把任期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决定领导干部进退留转的重要依据。三是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在年度考核中,按照德、能、勤、绩、廉等五项内容设置考核指标,实行上级、同级、下级分权重评价的“三级综合测评”。四是全面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规定有“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胜任岗位条件要求又不同意调整其工作岗位”等13种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解除其合同。 严格操作,确保干部能下能出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一是积极引导、提高认识。针对一些干部群众中存在的“下必有过”等片面认识,通过组织中心组专题学习、召开民主生活会、举办培训班等多种方式,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树立“上”与“下”都是事业需要的观念。二是科学考核、全面评价。对平时考察或年度考核中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比例较高的干部,进行专门考察或延伸考察,广泛听取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干部职工和业务归口司局领导的意见,全面掌握情况。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确定考核等次、提出调整建议。三是坚持标准、分类调整。对经组织考察被认定为不称职或不胜任现职的干部,按照既定的原则和标准,区分不同情况,果断进行调整。2004年以来,部党组先后对14名司局级领导干部作出免职、降职处理,其中7人是党政“一把手”。部属事业单位有30名处长和38名副处长由于未竞聘上原职务而被降职使用。 完善配套措施,保障干部能下能出工作持续顺利开展。一是注重加强思想工作。在干部调整后,分管部领导和人事劳动司有关同志及时进行谈心谈话,实事求是地讲清被调整的原因和理由,教育引导他们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鼓励他们在新的岗位做出新业绩。二是注重创造工作条件。被调整的干部到新岗位后,要求各单位给予尊重和关心,树立正确舆论导向,创造良好工作环境。三是注重加强跟踪管理。对文化程度较低、理论水平较差的,安排参加学习培训;对缺乏领导工作经验和基层锻炼的,安排到基层挂职;对那些在新的岗位上努力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组织上及时予以肯定,并根据工作需要重新任用。农业部先后有2名司局级干部、22名处级干部“下”了后又重新走上领导岗位。
(据《人民日报》2010年07月16日20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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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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