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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嘉峪关市公选不搞“逢场作秀” | |||||||||
选什么样的干部?用什么样的人?以什么样的方式选人……这些问题社会关注,干部关心,群众关切。为了打破“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陈旧模式,甘肃省嘉峪关市从2009年开始,不断创新机制,加大竞争性选拔力度,通过公选前公布职位、笔试后末位淘汰、面试前职位调剂、考察中全程量化、任用前社会公示等措施,提高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特邀嘉宾: 马光明 甘肃省嘉峪关市委书记 梁妍慧 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教授 “要职”公选,最能激发干部活力 治理者说 打破公选岗位多是一些不被人看重的“冷门”职位的惯例,可改变干部为争夺“要职”托关系、走门子的不良风气 拿出什么岗位进行公选,一直是干部群众的关注点。2009年,嘉峪关市在拿出5个副处级职位进行公选的同时,尝试对团市委书记、水务局局长、运管局局长3个正处级职位进行公开选拔;2010年,公开选拔15名处级领导干部;2011年,又将竞争职位进一步放开,拿出市发改委主任、人社局局长、旅游局局长、商务局局长等6个政府重要工作部门正职与14个副处级职位进行公选。这些做法,打破了公选岗位多是一些不被人看重的“冷门”职位的惯例,改变了干部为争夺“要职”托关系、走门子的不良风气。嘉峪关市委在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意见中明确提出,到2013年,每年新提拔担任正处级以下委任制党政领导干部中,通过竞争性选拔方式产生的,不少于1/4;到2015年,不少于1/3。 为了消除干部群众对公选中是否暗箱操作、人选内定的疑虑,对公选考察环节全程量化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量化细则,实行“阳光”操作。科学确定考察对象个人情况、群众评价、组织评价等指标权重,细化德能勤绩廉等各项指标,坚持重“量”不唯“量”,重“分”不唯“分”,提高了考核评价的准确性。自2009年以来,全市先后公选出43名处级干部、120名科级干部,这些公选上来的干部,已经成为所在单位的工作骨干,群众测评优秀率、征求使用意见赞成率、政绩测评满意率平均在97%以上。 通过公选,嘉峪关市启用了一批注重执行、敢于碰硬、无私无畏的“能臣干将”。“能者有舞台”、“有为者有位”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共识。各级干部谋发展、干实事的多了,找门子、托关系的少了;抓业务、抓学习的多了,混日子、熬资历的少了,干部作风扎实了,服务群众的意识浓厚了。 上者明明白白,下者心服口服。通过公开选拔,提供了公平竞争的舞台,激发了干部队伍活力。机关干部与基层干部同台竞技,让那些默默无闻、埋头苦干、在平凡岗位上做出实绩的基层干部有了“亮相”和胜出的机会。促进了不同行业、不同岗位干部的横向交流,激发了广大干部积极向上、争创一流的热情,营造了重实干、重实绩、重学习、重能力的良好环境。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直接涉及权力和利益关系的调整,牵一发而动全身。作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公开选拔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一次革命,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唯有创新,才能使其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唯有创新,才能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唯有创新,才能提高广大党员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度,保证党的事业薪火相传。 完善规则,才能提高公选质量 旁观者言 必须通盘考虑、整体规划整个干部选任制度的方式,做到选任制、委任制和聘任制等几种方式既相互连接又相互促进 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是干部制度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创举,也是干部群众关注最多的改革措施之一。为此,党中央提出:要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力度,提高这一选拔方式的质量。怎样加大?怎样深化?怎样使之常态化、科学化、制度化?这是目前各地正在探索的重大课题。 甘肃嘉峪关市历经三年持续探索,在扩大公选的范围、层级和科学考察等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就。 三年来,嘉峪关市不仅逐年扩大干部公选的规模与数量,而且不断提升干部公选的层级与职位,勇于拿出关键岗位、重要部门进行公选。他们不仅能够在“冷门”职位进行试验,更敢于挑战 “肥缺”岗位,促使此项改革逐步走向全面化、常态化,便于发现矛盾,找出问题,对症下药。这种做法,不是逢场作秀、应付上级,而是体现了强烈的改革意识和持久的恒心。 如何提高考察工作的准确性?这是提高公选质量的关键环节。嘉峪关市创造了考察工作全程量化和公开化这两项措施。全程量化,是指对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标准细化,对干部的个人情况、群众评价、组织评价等标准细化,并制定出各项指标的具体评分办法和权重比例。做到重“量”不唯“量”,重“分”不唯“分”,提高了考察工作的准确性。公开化,是指把上述量化细则在新闻媒体上公开,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做得来,保障群众知情权的落实,进而保障群众提名权。 公开选拔,作为干部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既是一场革命,也是一项系统工程。这一工程,包括公选自身的内在规律,需要我们不断认识和探索,其他改革举措如何与之联系、配套,更需要我们加以分析和综合考虑。 就公选自身的运作来说,它包括提名、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党委决定等若干环节,每一环节以及相互之间,目前都还缺乏常态化、科学化的制度,所以实践中出现了“会考的不会干、干得好的考不好”,以分取人、以票取人甚至个人说了算等弊端。这些都需要通过深化改革、健全制度来不断完善。 就公选来说,它的适用范围到底是哪一类干部?从目前各地的做法看,主要是党政各部门、机关的委任制干部,然而,委任制干部的最终决定权还掌握在选任制干部手中(各级党委)。这样,即使公选自身做得再精致,也不可能太彻底。所以,必须通盘考虑、整体规划整个干部选任制度的方式及其地位,做到选任制、委任制和聘任制等几种方式既相互连接又相互促进。
(据《人民日报》2011年04月14日14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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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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