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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群众“慧眼”搞好评议——广泛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系列评论之三十二 | |||||||||
本报评论员 岁末年初,各地各部门正按照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部署广泛开展群众评议。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得好不好,有没有实效,群众是“考官”、是“评委”,最有发言权。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是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传承党的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也是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创先争优的积极性、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评价的有力抓手。 许多地方和部门的党组织书记亲自抓,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评议,并把新年第一次下乡,安排到创先争优联系点,起到了引领推动作用;有的地方让“党员晒承诺,群众来评议”;还有的地方综合运用“现场评议、会议评议、走访评议、网络评议”,建立立体评议模式,实现群众“全参与”、评议“全覆盖”。 群众评议的效果好不好,关键在于评议的内容实不实。对基层党组织,要重点评议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推动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完成,向党员群众承诺践诺,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以及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等情况。对党员,要着重从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立足岗位履行职责、承诺践诺、联系和服务群众等方面进行评议。 群众评议要因地制宜,简便易行,与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相结合,和年度考核、党员民主评议、行风评议等工作有机衔接,并确保每个基层党组织和每名党员都能接受评议。评议的结果要以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反馈。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通过群众评议这一“试金石”,评出动力、评出压力、评出活力。对群众满意和认可的,要坚持、要发扬。对群众评议反映出来的问题,在“冒汗”的同时,要“零懈怠”,认真查找原因,加以整改落实,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真正把创先争优活动办成人民群众满意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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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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