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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宁波市北仑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简章 | |||||||||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干部任用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按照宁波市联合公选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宁波全市范围内公开选拔副局(处)级领导干部。 一、公开选拔的范围和职位 本次面向宁波全市范围公开选拔的职位共5个,分别是:北仑区建筑工务局副局长1名、北仑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1名、北仑区统计局副局长1名、北仑区政府信息办公室主任(副处级)1名、共青团北仑区委副书记1名。 二、公开选拔的条件和要求 报名对象应当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和要求: 1、职务要求:宁波市和在甬省部属机关单位现任主任科员满2年及以上职务的干部;各县(市)、区直属机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现任中层正职满1年或中层副职满4年的人员,以及事业单位相对应职务及任职年限的人员;现任大中型企业中层副职及以上和小型企业及其它各类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层正职的人员,任职年限要求满1年。上述人员应同时具有职位要求相对应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的执业资格)。报考团区委副书记职位的不作上述职务要求。 2、年龄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3年4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团区委副书记的,年龄在28岁以下(1980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全日制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 5、专业及其他要求: (1)北仑区建筑工务局副局长:土木类专业毕业,熟悉道路、桥梁施工等管理业务,有较强的实践工作经验,非中共党员优先。 (2)北仑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环保类或化工类专业毕业,熟悉环境保护、化学工程等基本知识和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及监管业务,有较强的化工工艺及技术管理实践经验。 (3)北仑区统计局副局长:统计类或经济类专业毕业,熟悉统计、经济运行分析等知识和业务,非中共党员优先。 (4)北仑区政府信息办公室主任(副处级):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熟悉计算机应用与管理等知识。 (5)共青团北仑区委副书记:参加工作满2年,熟悉共青团工作,参加工作以来从事过团的工作或在校期间曾从事过校级以上学生会或团的工作,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 (以上任职、工作时间的计算截止2008年4月1日) 三、公开选拔的方法和程序 1、发布公告 由北仑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公选办)通过市、区两级有关新闻媒体刊发公告,向社会发布信息。 2、公开报名 (1)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如某一职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10人,该职位不再进行公开选拔,符合条件的已报名人员可转报其他职位。报名人员可登陆“北仑党建网”(zzb.bl.gov.cn)下载打印《北仑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 (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和初选评价。报名人员须携带下列证件和资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任职文件、挂职锻炼以及2003年以来进修培训、年度考核、各类综合性先进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提供的相关资料的复印件恕不退还。 (3)现场报名的时间为2008年4月20日- 4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报名地点:中共宁波市北仑区委组织部 (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12楼B1227室)。 3、资格审查和初选评价 由区公选办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某一职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10人,该职位不再进行公开选拔,符合条件的已报名人员可转报其他职位。如事后发现报考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进行初选评价(除团区委副书记职位外)。按照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初选评价的要求,对符合条件报名人员的任职经历、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荣誉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根据初选评价得分,每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取前12名为笔试入围人选。初选评价入围人员由区公选办统一发送考试通知书。 4、笔试 笔试时间为2008年4月26日,笔试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为基本政治理论、领导科学和案例分析,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政治理论知识,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按百分制计分,形式为闭卷。 5、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每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取前6名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与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测试内容包括分析决策能力、实际工作经验、专业工作水平、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按百分制计分。 6、组织考察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每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取前3名作为考察对象。考察按《干部任用条例》有关程序实施。 7、决定任用 在综合分析考察结果、笔试面试结果等基础上,由区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并进行任前公示。录用对象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一年。为保证任用人选的质量,如目标职位确无合适人选的,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可以决定该目标职位人选空缺。对未录用的优秀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纳入后备干部名单。 四、其他 1、北仑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咨询电话:86780383、86780381;监督电话:12388。 2、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的动态事宜将及时在“北仑党建网”(zzb.bl.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予以关注,同时注意保持联系渠道的畅通。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北仑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宁波市北仑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 2008年4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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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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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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