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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宁海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简章 | |||||||||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加强我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决定公开选拔部分副局级领导干部。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和范围 面向宁波市范围公开选拔:宁海县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共青团宁海县委副书记各1名。 面向宁海县范围公开选拔:乡镇(街道)党政副职3名,其中党委(党工委)委员2名,分管城建的副乡镇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1名。 二、公开选拔的条件和要求 参加公开选拔宁海县副局级领导干部职位的报名对象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格和要求: 1、宁海县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职位。职务要求:现任宁波市和在甬省部属机关事业单位主任科员满2年及以上职务的人员;各县(市、区)直属部门和乡镇(街道)中层正职满1年或中层副职满4年的人员,以及下属事业单位正职满1年或副职满4年的人员。文化程度:须具有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68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要求:中共党员,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身体健康。 2、共青团宁海县委副书记职位。职务要求:现任宁波市和在甬省部属机关事业单位主任科员及以上职务的人员;各县(市、区)直属部门和乡镇(街道)中层正副职,以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副职;各县(市、区)直属部门和乡镇(街道)团委(团工委)正副书记或团总支(团支部)书记;各行政村(社区)、事业单位及各类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团委(团工委、团总支、团支部)书记满1年;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且工作满2年的人员,不受上述职务要求限制。文化程度:第一学历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现达到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要求:28周岁以下(1980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要求: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身体健康。 3、乡镇(街道)党政副职职位。职务要求:现任宁海县直属部门和乡镇(街道)中层正职满1年或中层副职满4年的人员,以及下属事业单位正职满1年或副职满4年的人员。文化程度:须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68年4月1日以后出生)。专业及其他要求:报考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委员职位的人员须为中共党员,报考分管城建的副乡镇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位的人员须城建、规划及相关专业毕业;身体健康。 三、公开选拔的方法和程序 本次公开选拔按宣传发动、推荐报名、资格审查和初选评价、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和决定任用等程序进行。 1、宣传发动 召开全县公开选拔工作动员会议,在市、县两级新闻媒体刊发公选公告,进行部署和宣传。 2、推荐报名 推荐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形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各单位党组织和个人自荐人员,可于2008年4月18日至2008年4月19日期间,登录宁海党建网(网址:http://www.dfdj.gov.cn/nh/)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前应认真阅读《2008年宁海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网上报名须知》和《〈宁海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填表说明》,按要求规范、属实填写《宁海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其中,宁海县的自荐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向所在单位报名,由各单位汇总后,与组织推荐名单一并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各单位党组织于4月19日前,将《报名汇总表》(需加盖单位公章)送县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2003年以来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在处分期内的、有其它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和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侦察、审查的人员,不受理报名。 现场确认时间为2008年4月20日至2008年4月21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至5:00)。地点:宁海县委组织部会议室(详细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县前街18号县府大院内)。各单位党组织、自荐报名人员需携带组织推荐人员或本人的下列证件、资料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挂职锻炼的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2003年以来的各类综合性荣誉证书、进修培训和年度考核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类任职文件原件或复印件,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3张。提供资料的复印件恕不退还。其中组织推荐人员和宁海县自荐人员现场确认由所在单位党组织一并组织。 3、资格审查和初选评价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其中组织推荐人员和宁海县自荐人员由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资格初审。如某一职位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10人,该职位不再进行公开选拔,已报名人员可转报其他职位。如事后发现报考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已经参加考试的,则取消考试成绩。 在资格审查基础上,进行初选评价。由县公选办按照《宁海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初选评价指标体系》,以量化的方法,对符合条件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任现职时间、岗位经历、与报考职位相关性、基层工作经历、挂职锻炼、进修培训、年度考核、荣誉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每一职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50名以内的,从高分到低分取前12名为笔试入闱人选;51至100名的,从高分到低分取前15名为笔试入闱人选;101名以上的,从高分到低分取前18名为笔试入闱人选。同时,综合考虑年轻干部、女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等结构比例要求。报考共青团宁海县委副书记职位的不进行初选评价,只要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均作为笔试入闱人选。 4、笔试 笔试内容为基本政治理论、领导科学和案例分析,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政治理论知识,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按百分制计分。报考宁海县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职位的还需单独笔试写作,写作成绩占笔试成绩40%,同时作为组织考察时一项重要参考依据。 5、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每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取前6名为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与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测试内容包括分析决策能力、实际工作经验、专业工作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按百分制计分。 6、组织考察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每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取前3名为考察对象。考察时实行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请考察对象撰写近三年工作总结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职位作出评价。 7、决定任用 在综合分析考察情况、笔试面试结果等基础上,按干部选拔任用的规定程序,研究提出各类人选建议名单,进行差额上会、差额表决。为保证任用人选的质量,如目标职位确无合适人选时,可以决定该目标职位人选空缺。未录用的优秀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纳入后备干部名单。 对拟任用人选按规定进行任前公示。公示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实行一年的试用期。 四、其它事项 宁海县公开选拔咨询电话:(0574)65562565;监督电话:(0574)65566100。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宁海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宁海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4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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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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