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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慈溪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简章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精神,中共慈溪市委决定,面向宁波市公开选拔部分副科(局)级领导干部。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慈溪市科学技术局(信息产业局)副局长、慈溪市建设局副局长、慈溪市规划局副局长、慈溪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慈溪市统计局副局长、慈溪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慈溪市公共项目建筑中心副主任、共青团慈溪市委副书记各1名。
二、报名条件和资格
凡宁波市范围内各级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符合条件和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
报名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除报考共青团慈溪市委副书记职位的外,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和要求:
1、宁波市和在甬省部属机关事业单位现任主任科员满2年及以上职务的干部;各县(市)区直属机关部门和乡镇 (街道)现任副科(局)级干部,中层正职满1年或中层副职满4年的人员,以及事业单位相对应职务及任职年限的人员;现任大中型企业中层副职及以上和小型企业及其他各类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负责人的人员,任职年限应满1年。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及与所报考职位业务相关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历。其中,报考慈溪市建设局副局长职位的,应具有园林或城市绿化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经历;报考慈溪市统计局副局长职位的,应具有统计或宏观经济分析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经历;报考慈溪市科学技术局(信息产业局)副局长、慈溪市规划局副局长、慈溪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慈溪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慈溪市公共项目建筑中心副主任职位的,应分别具有电子信息、城乡规划、环境保护、新闻传播、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经历。
3、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6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报考共青团慈溪市委副书记职位的,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和要求:
1、宁波市和在甬省部属机关事业单位现任副主任科员及以上职务的干部;各县 (市)区直属机关部门和乡镇 (街道)现任中层干部,以及事业单位相对应职务的人员;各县 (市)区直属机关部门和乡镇 (街道)现任团委 (团工委)正、副书记或团总支 (团支部)书记;各行政村 (社区)、事业单位及各类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现任团委 (团工委、团总支、团支部)书记;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不受上述职务要求限制,但工作应满2年。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在26周岁以下(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1980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5、身体健康。
以上任职、工作时间的计算截止2008年4月1日。
三、公开选拔的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由慈溪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慈溪市公选办)通过宁波、慈溪两级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消息和刊登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人员须按规定填写《慈溪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该表及填写说明详见简章附件),《报名登记表》可登陆慈溪党建网 (网址:dj.cixi.gov.cn)或慈溪市政府网 (网址:www.cixi.gov.cn)下载。
2.报名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推荐由各单位党组织负责实施。组织推荐人员和自荐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交所在单位党组织进行资格初审后,按照慈溪市公选办规定的公开报名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
3.报名人员须同时随带下列证件和资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挂职锻炼证明材料、党(团)员证明、“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2003年以来的各类综合性荣誉证书、进修培训和年度考核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类任职文件原件或复印件,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3张。提供资料的复印件恕不退还。
4.现场报名时间为2008年4月20日至2008年4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地点:中共慈溪市委党校(详细地址:慈溪市浒山街道新城大道南端文二路)。
(三)资格审查和初选评价
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如某一职位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10人,该职位不再进行公开选拔,已报名人员可转报其他职位。如事后发现报考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已经参加考试的,则取消考试成绩。
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由慈溪市公选办按照《慈溪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初选评价指标体系》,以量化的方法,对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任现职时间、岗位经历、与报考职位相关性、基层工作经历、挂职锻炼、进修培训、年度考核、荣誉情况、任“两代表一委员”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每一职位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为10名至12名的,不进行初选评价,均作为笔试入闱人选;13名至50名的,从高分到低分取前12名为笔试入闱人选;51名至100名的,从高分到低分取前15名为笔试入闱人选;101名以上的,从高分到低分取前18名为笔试入闱人选。通过初选评价后,每一职位进入笔试环节人员一般应有女性或非中共党员1人以上。确定笔试入闱人员时,如不符合上述结构要求的,则从高分到低分增加相关人员。报考共青团慈溪市委副书记职位的,不参加初选评价,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均直接进入笔试环节。
(四)笔试
笔试内容为基本政治理论、领导科学和案例分析,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政治理论知识,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按百分制计分。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每一公选职位取前6名为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与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测试内容包括分析决策能力、实际工作经验、专业工作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按百分制计分。
(六)组织考察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取前3名为考察对象。考察时按目标职位组成考察组,采取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体质进行全面考察。
(七)决定任用
在综合分析考察情况、考试结果的基础上,按干部选拔任用的规定程序,研究提出各类人选建议名单,提交慈溪市委讨论决定。为保证任用人选的质量,经慈溪市委研究,如目标职位确无合适人选时,可以决定该目标职位人选空缺。未任用的优秀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纳入后备干部名单。
对拟任用人选按规定进行任前公示。公示后研究确定任用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实行一年的试用期。
四、时间安排及其它事项
1、公开选拔工作4月17日正式开始;4月17日-4月22日,发布公告、推荐报名、资格审查、初选评价;4月26日,组织笔试;4月30日,组织面试;5月5日-5月8日,组织考察;5月中旬,决定任用,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结果。上述工作日程为初步安排,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以正式通知为准。
2、慈溪市公开选拔咨询电话:(0574)63981331、63981329;监督电话:(0574)63980618、63981325。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慈溪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慈溪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4月17日

时间:2008/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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