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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长效机制 巩固活动成果 迎接十七大召开——切实做好“作风建设年”活动第三阶段工作(评论员文章)

浙江日报评论员

根据全省“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总体部署和安排,从9月份开始,“作风建设年”活动进入第三阶段,即“建章立制、总结提高”阶段。这一阶段的总体目标是,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把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把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和与时俱进地改进作风结合起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这一阶段既是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重要讲话精神和在浙江考察工作时的重要指示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与即将召开的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阶段,也是促进作风建设经常化、制度化,巩固“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的关键阶段。

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加强领导,围绕创业富民、创新强省这一主题,认真总结机关作风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从如何建立健全学习教育机制,如何加强对作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如何落实作风建设工作的责任,如何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规范管理,如何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实行民主监督、开展群众评议,如何将强化作风建设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奖励等六个方面入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努力把作风建设的成效转化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实际行动,转化为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实际行动,转化为锐意开创工作新局面的实际行动。

要通过长效机制建设,不断优化发展环境,推动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进程。要坚持发展第一要务,着眼于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认真梳理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财政金融、政府投资、资源配置等制度改革,着力打造服务型、效能型政府。要坚持以人为本,以文明的服务形象、优质的服务态度、快捷的服务效率,树立党和政府亲民爱民的良好形象,坚决杜绝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现象。要积极推行电子政务,实现政务、村务、厂务公开,努力打造最佳投资环境、最佳创业环境、最佳发展环境。

要通过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走进矛盾、破解难题,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要坚持群众满意标准,从老百姓反映最强烈、最不满意的地方抓起,着力建立健全为民办实事机制,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继续在市县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不断拓宽群众诉求渠道,完善领导下访、联系困难群众等制度,及时掌握社情民意。要认真研究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善于把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转化为制度规范,切实增强“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要通过长效机制建设,加强教育管理,使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党性、提高修养。要把大兴学习之风、不断改进学风贯穿于“作风建设年”活动全过程,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广大党员干部的头脑,指导和推进各项工作。要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道德模范为榜样,厚德载物,自觉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风尚。要利用陈良宇、郑筱萸、卢福禄、励奎铭等反面典型,以案说法,以案说纪,进一步筑牢广大党员干部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

要通过长效机制建设,巩固活动成果,进一步推动“作风建设年”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对第二阶段的整改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梳理,重点检查问题查找是否深入、整改措施是否落实,注重从制度上巩固整改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作风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要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带领广大党员干部继续保持克难攻坚、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树立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良好作风,把“作风建设年”活动与完成今年的各项重点任务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据《浙江日报》)

时间:2007/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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