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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紧急叫停“一号双机” | |||||||||
最近,有群众向市作风办反映,部分基层干部利用电信推出的 “一号双机”业务,购置小灵通后将小灵通与办公室座机电话捆绑,出现了上班不到岗,值班不在位,工作以外的日常通信费用合并在单位座机费用中一起支出的现象。 “一号双机”是指小灵通与固定电话双机同号、来电同振业务。电信部门推出这个业务旨在为客户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市电信局市场拓展部的一位负责人介绍说,在该业务推出时,电信部门在目标客户定位为企业和家庭,并明确规定: “为规避政策风险,业务推广前期暂不主动向党政军等政府机关推荐使用一号双机业务。”但这位负责人不否认目前在使用该业务的客户中有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 市作风办为此进行了明查暗访,结果发现在县局、乡镇 (街道)部分干部中确有办理 “一号双机”业务的。办理该业务所用的座机是这些干部办公室的电话或单位的值班电话。由于一号双机的特殊功能,使部分干部上下班不准时,上班时间不在单位,个别人员就连在值班时也不到位,影响了正常的工作。同时,本该个人支付的通信费用却由单位支出,揩公家油,群众反映强烈。据对某个开通 “一号双机”的单位通信费用核查,开通前该单位6门电话合计费用为800元左右,开通后合计为1380元,平均每门多支出近100元。
针对这种现象,市纪委最近发出通知,对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一号双机”业务紧急叫停。通知规定:今后,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准以任何方式公费购置小灵通及报销话费;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禁止将个人使用的小灵通与单位固定电话同号使用;各地电信部门要开展一次业务检查,对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已办理“一号双机”业务的,自文件下发之日起立即取消,今后一律不再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办理“一号双机”业务;已经办理“一号双机”业务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立即到电信部门办理终止业务手续;使用的小灵通属电信部门免费赠送的,及时归还电信部门;属单位公费购置的,统一上缴市纪委;对已捆绑报销的话费,各单位要合理确定比例,责令承担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据《宁波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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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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