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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大力整顿会风文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 |||||||||
为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率,鄞州区采取五方面措施,切实改进会风文风。 一是会议审批减少会议数量。除依据党章、法律及有关规定必须定期召集的会议外,其他各类全区性会议,各主办部门必须报经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审查,履行审批手续后召开。同时,加强会议统筹,改革会议形式,并严格控制区级领导参加会议的次数和人数,控制镇乡(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参加会议的次数。 二是提高会议实效。对各类会议,坚持可开可不开的一律不开,内容相近的不重复开,能通过传真、电话、发文等方式解决问题的不开,能以部门名义召开的不以区委或区政府名义召开,尤其要严格控制召开各类纪念会、研讨会、联谊会、表彰会。 三是严肃会风会纪。严格会议请假、签到制度,严肃会场纪律,不遵守会议规定的相关单位或个人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同时,认真执行财务纪律,从严控制会议活动经费,不得摊派和转嫁会议经费负担,不得发放会议纪念品,不得在豪华宾馆开会。 四是精简各类文件。发文坚持少而精和注重实效的原则,可发可不发的公文坚决不发,缺乏具体意见和措施、不解决实际问题的公文坚决不发,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发文,内容相近、体例相似、可以合并的,不单独发文。 五是规范办文程序。实行一个窗口收文,公文制发须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办理,不得越级报批或行文;提前报送公文,需要以区委、区政府或两办的名义直接发文或批转、转发的公文,一般事项提前10个工作日、紧急事项提前5个工作日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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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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