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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全面实施“民情系列”活动 切实转变干部作风 | |||||||||
象山县在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中,立足基层,面向群众,全面实施“民情系列”。 一、实践三项活动破解群众发展难题。全县各级各部门党政正职共120余人,组成18个调研组,蹲点联系村为群众和农村解决实际问题,破解难题。在为期一周的蹲点调研中,根据各地实际,重点开展三项活动,即:召开民情恳谈会,帮助农村理顺发展思路,解决一至两个实际问题。同时要求形成一篇调研报告,记好一本《蹲点日记》,结对一些困难户。目前,各个调研组已走访农户5398户,召开民情恳谈会779次,帮助各村解决实际问题474个,制定发展计划406个。 二、畅通三条渠道受理群众诉求意愿。一是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投诉活动。通过96178投诉电话、xs178@dflz.gov.cn邮箱、178信箱和县投诉中心等四条投诉渠道,由县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受理群众关于机关、干部严厉违反“四条禁令”、作风建设三条纪律以及领导干部“五勤五不”承诺等行为的投诉。目前,已查办群众投诉机关干部行政不作为的投诉件21件。二是开通“阳光频道”。在县电视台开设“阳光频道”,把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每周五轮流在电台“阳光热线”直播现场接听群众热线,当场解答问题的情况进行全程录像,于次日在“阳光频道”上播出,促使群众反映的问题能更加有效地得到落实。三是建立作风建设监督员队伍。聘请基层一线县党代表、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及其老干部、老党员,组建作风建设义务监督员,赋予监督员作风建设的知情权、调查权、建议权、反映权和听证权,及时反馈群众意愿并监督机关干部作风。 三、完善三级服务体系方便群众办理事情。一是创新县服务平台。健全当地行政服务、要素市场、社会服务、阳光信息、行政监督五大平台。在此基础上,改革现行行政机关行政许可的运作模式,在机构、人员、职数“三个不增加”前提下,归并33家县级部门内设机构的行政许可职能,把原承担行政许可职能的88个内设机构数整合为33个行政许可科,统一进驻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全县92.5%的审批项目,使承诺件再次提速20%,即办件比例达到75%以上。二是深化镇乡、街道窗口服务功能。全县18个镇乡、街道便民服务站在提供一般行政事项“印章式服务”服务的同时,建立本地劳动力资源数据库,与高等技术学校、企业挂钩合作,分批、分层次实施劳动力技能和职前培训,解决企业用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三是推行“为民代办制”。在各村设立固定的便民服务站,确定并上墙公布20余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承诺服务内容。镇乡、街道驻村干部每周二日到村里上岗服务,凡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一律当场办理或直接答复,需到其他部门办理,由驻村干部代为办理。 四、开展三项评议检验群众满意程度。在全县机关、职能科室、基层站所三个层面开展作风建设民主评议活动,以解决“中阻梗”现象,改变基层干部的工作作风。民主评议活动统一由县机关作风民主评议办公室负责指导,评议内容为履行职责、作风建设、工作效能和廉政建设等四个方面,评议采取问卷测评的办法进行,具体要求“两个扩大”:扩大评议主体,每个评议对象的问卷测评表发放数回收数必须在500份以上;扩大群众参与数,普通群众、服务对象参与率要在60%以上。评议结果直接与年终评优、奖金福利、干部任免挂钩,评议结果末位或不满意票占30以上的单位(科室)取消各类先进的评比资格,并确定为重点整改单位,连续两年评为“重点整改”单位(科室)的,主要负责人就地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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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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