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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契机着力增强党员干部四种意识 | |||||||||
一是与学习型机关建设相结合,增强进取意识。把荣辱观学习教育与党员先进性教育和《党章》、《公务员法》的宣传学习结合起来,使荣辱观与党员义务、具体工作有机结合,提高学习效率。通过检查学习笔记等方式,增强干部学习自觉性,形成比学习、比进步、比业绩的浓厚氛围,树立争先进、创一流的进取意识。
二是与干部职业道德建设相结合,增强服务意识。以“八荣八耻”为道德标杆,加强干部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思想道德水平,规范职业道德行为。树立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基层的思想,找准监督与服务的切入点,促进与基层单位建立和谐的上下级关系,更好地发挥各项机关工作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三是与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增强廉政意识。以廉洁从政为根本准则,按照社会主义荣辱观要求,深入开展机关党风、政风和行风三大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团结、廉洁、公正、有效”的干部队伍。
四是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增强创优意识。通过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通过创新思路、创新方法、创新手段,创造性地开展农村工作,提高工作水平,增强创优意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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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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