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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 | |||||||||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研讨会”述要
吴 珺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日在京召开“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研讨会”。与会者结合学习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从不同学科角度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科学内涵、重要意义等问题进行了研讨。
与会者认为,胡锦涛同志提出的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体现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统一的治国方略,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时代精神的有机结合,是我们党关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为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重要思想指导。
与会者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思想道德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国际交往的日益增多和国内环境的不断变化,在思想道德领域也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八荣八耻”的提出,进一步明确了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具有鲜明的现实针对性。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和发展,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也是经济社会顺利发展的必然要求。
与会者强调,牢固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应当充分发挥文化的引导作用。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职能就在于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在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方面应走在前面。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做人、做事、做学问相统一,弘扬马克思主义的优良文风、学风和作风,多出优秀成果,做到知行合一,为在全社会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作出应有的贡献。
《人民日报》 ( 2006-04-19 第09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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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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