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市效能建设工作简报 >>
宁波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简   报第65期
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4年12月20日
l、宁海县开展“百姓事马上办”活动成效明显
2、镇海区探索改革机关工作人员奖金分配制度
宁海县开展“百姓事马上办”活动成效明显
宁波市 13 个部门发出“百姓的事马上办”倡议后,宁海县行动迅速,立即选定 20 家与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机关部门,大力开展“百姓事马上办”活动。自 7 月份开展活动以来,该县共受理百姓事 151 件,已办结 142 件,其中解决落实 98 件,取得了较好社会效应。
一是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开设专栏。该县效能办与宁海新闻中心开通百姓热线,落实专人负责,并在《今日宁海》上开设了“百姓事马上办”专栏,积极组织好宣传策划。同时适度监督,责成相关部门如期办理。目前,宁海县“百姓的事马上办”栏目刊出了 36 期,对 125 件“百姓事”进行了跟踪报道。
二是建立信息反馈沟通机制,掌握社情民意。该县确定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信访局等掌握社情民意信息比较多的 12 个单位作为成员单位,由县效能办牵头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社情民意分析会,对群众反映的意见进行梳理归纳,以宣传引导、效能建设专项督查、领导内参、电视质询等方式加以解决。活动开展以来,该县就社会治安、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环境保护以及水表一户一表的改造、煤气价格上涨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 87 个问题,通过信息反馈沟通渠道,政府相关部门迅速作出了反应,及时得到解决和答复。
三是组织机关部门领导直接与市民对话,集中解决群众反映问题。为进一步深化和拓展“百姓事马上办”活动,该县从 10 月份开始,设立对话热线,定期组织、事先预告、集中受理群众投诉和咨询。县卫生局、县环保局等单位主要领导和职能科室负责人在热线中,解答了群众提出 40 多个涉及本部门的效能焦点问题,并提出了解决方案和实施时间,受到群众一致好评。
  镇海区探索改革机关工作人员奖金分配制度 
镇海区针对个别机关干部办事效率较低、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不高,工作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实际,按照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的要求,探索建立干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改革机关工作人员奖金分配制度,按照岗位责任和贡献大小科学分配奖金,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一、注重实绩,建立干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建立以德、能、勤、绩、廉为主要内容,以工作实绩为重点,以竞争激励为手段,以目标量化考核为载体的干部绩效考核体系,逐步形成开放、民主的考核评价机制。一是实行目标量化考核。将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内容细分为思想政治、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目标、廉洁自律等 13 个考核要素,并提出明确要求,做到能量化的尽量量化,不能量化的要提出明确的定性要求。二是严格考核程序。年初,该区各镇、街道和区级部门根据重点工作和职能职责制定目标任务,报区委、区政府审核,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再交给各单位、部门反复修改完善,然后报经区委、区政府审批后,送区考核办汇总。年中,围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随时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落实。年末,区考核办组织专门人员,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严格考核评估,将考核结果分类排序。三是充分运用考核结果。将考核结果作为机关工作人员奖金分配的重要依据,与干部选拔调整紧密结合,实现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绩效与劳酬、奖罚相统一。
二、打破平均,改革机关工作人员奖金分配制度
打破平均主义,建立竞争机制,是该区这次机关工作人员奖金分配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一是实行奖金总切块。该区考核办根据各单位的年度考核得分、实有人数、奖金系数等方面的情况,计算全年奖金总额,分次将奖金切块到各单位。对当年军转干部,工作调动、新录用、病(事)假、退休、奖励、处分等人员,按实际工作月份计算切块。二是扩大各单位奖金分配自主权。各单位结合实际,按照定岗、定员、定责的要求,制定岗位目标责任制和奖金分配细则,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金与考核结果、工作实绩紧密挂钩,合理拉开距离,并向重要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三是规范奖金分配办法。该区规定,同一职级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的奖金要适当拉开差距,同一职务和考核为同一等次人员的奖金也要根据工作实绩拉开差距。市考核该区的考核指标与区级相关部门直接挂钩。新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人员,一年内按50%计发各种奖金。
三、 格奖惩,形成有效的激励竞争机制
根据考核结果,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执行,考核为优秀且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作出重大贡献的予以重奖。对列入市考核该区项目相对应的责任部门,经济指标考核排位在全市前5名的人均分别增发500元、400元、300元、200元、100元;排名在第6名后的,以上年名次为底数,每前移或后退一位人均分别加减100元,排名前移并进入前5名,可重复计奖。共性指标根据市考核结果分为上、中、下三档,其中考核为上的单位人均加300元,考核为下的单位人均减100元,中间的不加不减。当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增加奖金1200元;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取消本人当年12月份基本工资额的一次性奖金并减半发放年度目标考核奖及区定的各种奖金;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取消各种奖金;因受党政纪处分的,参加考核不定等次人员,取消各种奖金;被确定为诫免的人员,暂不发奖金,诫免期满,考核称职的,发给70%奖金,延长诫免期或降职处理的,取消各种奖金;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待作出结论后,再按规定执行;年度内受到效能告诫或失信追究的,一次扣发1000元奖金。
时间:2004/12/30
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官方微博  
宁波组工 港城先锋
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 宁波党建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吉欣网络       返回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