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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简 报第64 期 | |||||||||
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4年11月29日
l、鄞州区强化制度建设解决民生突出问题
2、宁海县乡街道实施“3+1”便民措施
鄞州区强化制度建设解决民生突出问题
今年来,鄞州区在大力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中,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关键环节来抓,着力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在就医、就业和子女就学等方面的难题,努力维护党委政府的良好形象,特别是面对城市化快速推进的新形势,以提高被征地农民就业致富能力为目标,及时出台《关于促进被征地人员就业的若干意见》,切实加快农民向市民转变步伐,让广大人民真正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
一、强化岗位开发,拓宽就业渠道
通过采取对用工企业进行补贴等办法,鼓励企业吸纳一批被征地人员,规定全区所有征地企业要按照本企业员工总数10-20%的比例使用征地人员,促进征地企业吸纳一部分征地人员,进一步拓展就业岗位空间。建立“学校出菜单、企业出订单、政府来买单”的培训机制,免费为被征地人员提供职业指导培训、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订单式”培训,切实加大被征地人员就业培训力度。积极培育各类非正规劳动组织,开发被征地人员从事各种灵活的就业项目,大力实施项目援助、小额贷款、企业奖励等优惠措施,促使被征地人员向自主创业方向发展。
二、强化扶持力度,加大资金投入
设立“被征地人员就业贡献奖”,根据被征地人员的安置吸纳情况,年终评选先进镇乡和企业,给予通报表彰以及物质奖励。完善公益岗位补贴政策,对镇乡、街道开辟公益性岗位安排大龄被征地人员就业,支付工资达到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给予用人单位每岗位每月200元的用工补贴。落实被征地人员自主创业政策,对新创办个体工商户,免收个体工商管理费2年,税务部门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被征地人员2004年1月起创业的,在获得鄞州银行贷款后,给予贷款额10万元以内为期1年的贴息。同时,对参加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宁波市职业技术培训合格证书》的被征地人员,给予培训补助和培训期间的生活补助。
三、强化载体建设,完善服务体系
建立被征地人员就业服务咨询中心,为被征地人员提供职业指导、岗位信息、政策咨询等服务,要求各镇乡、街道劳动和社会事务管理服务站设立被征地人员就业服务窗口,同时在被征地村(居)也都建立就业工作室,并确定1-2名专(兼)职就业援助员,搭建起被征地人员就业的市场平台。同时,加强就业网络化管理,区、镇两级劳动保障工作点都建立被征地人员供需信息库,实现全区统一联网运作。此外,还积极开展区、镇联动的“就业帮扶服务活动周”活动,举行“被征地人员自主创业带头人”活动,大力实行就业困难群体上门服务工作,最大限度地实现被征地人员就业服务的深度覆盖。
宁海县乡街道实施“3+1”便民措施
一是印刷一本便民服务册。按照《行政许可法》实施办法的要求,将办事应具备的条件、资料、程序、要求以及有关医疗保障、失土农民养老保险、双农独女户奖励等一些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政策、制度汇编成册,让群众更明白要办成事应具备什么条件要求,走什么程序。
二是发放便民办事一卡通。一卡通主要包括镇乡街道为民办事受理室服务指南、社会服务指南、县机关便民办事指南等三大块内容,告知群众办事找哪个部门,联系哪个电话,让群众“一卡在手,办事不愁”。
三是设置一块镇村干部工作亮相台、去向牌。在镇机关、村办公楼设立干部工作亮相台和去向牌,机关干部、农村工作指导员、联村民警、村干部的照片、联系电话、工作岗位、为民服务承诺内容统一在亮相台上公布,在方便群众求助的同时,接受群众监督。镇乡街道和县效能办随时组织效能建设监督员对机关干部工作去向进行核实。
四是确定一名便民办事咨询员。专门确定一名文化程度较高、工作热情、有较强工作责任心、乐于奉献、熟悉政策的村三委会成员为咨询员,专门为群众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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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4/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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