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头条 | 时讯 | 公告 | 任免 | 专题 |
首页 > >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展活动动态 >> |
慈溪市委组织部部会成员作出廉政建设五项承诺 | |||||||||
一、坚决抵制人事问题上的各种说情风。坚持按照德才兼备原则,以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严格按照人事制度和程序办事。坚持原则,严守纪律,坚决做到不跑风漏气。
二、坚决拒收钱物。凡给部会成员送钱、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的,一概拒收,并对送钱物的人提出严肃批评。拒绝不了的立即上交组织,在部廉政帐簿上记录在案,每年在内部公布一次。坚决拒绝参与任何单位或个人出资的任何高消费娱乐及私人旅游活动。
三、坚决反对以权谋私。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各类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等市场经济活动,不为亲友向单位推销商品,不为亲友办违规的事说情,不为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不谋取制度规定和纪律允许之外的个人利益。严格按党纪要求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四、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和党内规定及单位制度。正确行使权力,,积极发挥角色作用,到位不越位,不滥用职权。不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始终做到艰苦奋斗、谦虚谨慎。凡是要求大家做到的,必须带头做到;凡是要求大家不做的,必须带头不做。
五、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班子内部监督。按照各自职责,自觉履行教育、管理、监督的职责,增强责任意识,敢抓敢管,带头同各种不廉洁行为作斗争。 |
|||||||||
时间:2004/11/1 |
|||||||||
|
|||||||||
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
宁波党建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吉欣网络 返回电脑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