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头条 | 时讯 | 公告 | 任免 | 专题 |
首页 > >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展活动动态 >> |
奉化市委组织部建立“台帐”制度实施工作“三清法” | |||||||||
为进一步提高组织部门的工作效能 ,奉化市委组织部建立了工作台帐制度,要求各科室在对待工作时做到“三清”:即日日清、月月清、季季清。各科室将有关工作按照轻重缓节进行分类列项制成表格,列出应完成时间和工作具体责任人,张贴在科室显眼处,随时提醒组工干部要讲究工作效率,当日之事当日毕。对没有按时完成的工作进行重点“挂号”,限时办结,工作完成后方可“销号”。 |
|||||||||
时间:2004/10/27 |
|||||||||
|
|||||||||
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
宁波党建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吉欣网络 返回电脑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