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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波市委关于公开选拔局级领导干部的通知
中共宁波市委关于公开选拔局级领导干部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市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在甬省部属单位党委(党组):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宁波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努力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切实加强我市局级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建设,市委决定,分别面向全国、全省和全市公开选拔一批高素质干部充实到局级领导职位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要求  
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是为了更好地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充分走群众路线原则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拓宽识人选人视野,广泛选拔优秀人才;充分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激励广大干部群众的进取精神;进一步扩大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这项举措对加强我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要通过这次公开选拔,把一批德才兼备、实绩明显、群众公认的高素质人才充实到我市局级领导班子中,尤其是充实到人才比较紧缺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上去;同时进一步发现一批有培养前途的优秀年轻干部,为我市的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整个公开选拔工作,必须遵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必须严格按照《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实施,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要总结我市以往公开选拔工作经验,综合利用2003年我市公开推荐选拔市管后备干部的工作成果,结合实际积极稳妥地开展好这项工作。
二、公开选拔的职位
根据我市局级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本次公开选拔2个正局(副厅)级领导职位和14个副局级领导职位,具体为:
1、面向全国公开选拔的正局(副厅)级领导职位(2个)
宁波市社会科学研究院院长、宁波市农业科学研究院院长
2、面向全省公开选拔的副局级领导职位(7个)
宁波市建设委员会总工程师、宁波市交通局总工程师、宁波市水利局总工程师、宁波市审计局总审计师、宁波市统计局总统计师、宁波市环境保护局总工程师、宁波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
3、面向全市公开选拔的副局级领导职位(7个)
宁波市司法局副局长、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宁波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宁波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宁波市分会副会长、共青团宁波市委副书记人选、宁波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副主席人选
三、报名条件与资格 
报名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格和要求:
1、面向全国公开选拔的正局级领导职位:
(1)职务要求:省部级机关事业单位任正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干部;副省级市及副部级机关事业单位任副局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干部;正厅级机关事业单位任正处级以上领导职务和地市任正县(局)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干部;副厅级机关事业单位任副职以上领导职务的干部。以上任职时间均需满一年(2003年10月1日以前任职)。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上述职务要求放宽至任下一级领导职务满四年。
(2)文化程度及职称要求:应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年龄要求: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5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专业要求:要求报名人员在相关专业领域有较高的造诣和知名度,并具有扎实的专业管理能力。其中,市农科院院长职位要求报考对象的研究领域和方向与长江三角洲的农业科技发展有较大关联。
2、面向全省公开选拔的副局级领导职位:
(1)职务要求: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任正县处级职务的干部和任副县处级领导职务满四年的干部;我市各县(市)任正科局级领导职务的干部;省部属企业和宁波市市管企业中层正职和任中层副职领导职务满四年的干部;其他一级党委建制企业的正职和任副职领导职务满四年的干部。以上任职时间的计算以任职起至2004年10月1日止。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取得经我国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确认的国外或港澳台硕士以上学位后工作满四年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中具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注册资格的人员,不受上述职务要求限制。
(2)文化程度及职称要求: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对上述海外留学回国人员不作职称要求。
(3)年龄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5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专业要求:要求报名人员具有与报考职位的业务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市建委总工程师职位要求熟悉城镇建设和建筑质量安全管理业务;市交通局总工程师职位要求熟悉交通工程建设管理业务;市水利局总工程师职位要求熟悉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业务;市审计局总审计师职位要求熟悉审计业务;市统计局总统计师职位要求熟悉统计业务;市环保局总工程师职位要求熟悉化工工艺专业;市药监局总工程师职位要求熟悉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业务。 
3、面向全市公开选拔的副局级领导职位:
(1)职务要求:全市和在甬省部属机关事业单位任正处级职务的干部和任副处级领导职务满四年的干部;全市各县(市)任正科局级领导职务的干部;在甬省部属企业和市管企业中层正职和任中层副职领导职务满四年的干部;其他一级党委建制企业的正职和任副职领导职务满四年的干部。以上任职时间的计算以任职起至2004年10月1日止。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取得经我国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确认的国外或港澳台硕士以上学位后工作满四年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不受上述职务要求限制。报考市司法局副局长、市侨联副主席职位的,上述任职时间不作要求,且各县(市)现任副科局级领导职务的干部也可报考。报考团市委副书记职位的,上述任职时间不作要求,且现任各县(市)团委副书记和全市街道(乡镇)团委书记职务的干部也可报考。
(2)文化程度及职称要求: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市侨联副主席职位的,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5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团市委副书记职位的,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专业要求:要求报名人员具有报考职位所需的领导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其中,市司法局副局长职位要求熟悉法律业务;市质监局副局长职位要求熟悉产品质量检测业务;市安监局副局长职位要求熟悉安全生产管理业务;宁波保税区管委会副主任、市贸促会副会长职位要求熟悉外向型经济业务。
 (5)其他要求: 市司法局副局长职位的报考对象应为非中共党员;团市委副书记职位的报考对象应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市侨联副主席职位的报考对象要求具有归侨或侨眷身份。
四、选拔程序和时间安排
这次公开选拔工作的基本程序为发布公告、宣传发动、组织推荐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公布结果、上岗培训等。
公开选拔工作从2004年10月下旬开始,到2005年1月上旬基本结束。
五、工作纪律
公开选拔工作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1、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不事先内定人选;
2、严格按照公开选拔工作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操作,不能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
3、参与公开选拔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
4、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拔工作的各项规定,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
5、有关单位要客观、全面地反映和提供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不得夸大、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六、组织领导
公开选拔工作在市委的领导下进行,具体由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公开选拔工作办公室,由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郁义康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办公室下设综合组、组织组、考试组、监督组,分工负责各项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公开选拔局级领导干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分工负责,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推荐报名等工作,确保公开选拔工作的顺利进行。要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踊跃报名,积极参加竞争,接受组织挑选。
有关本次公开选拔的具体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另行部署。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核拨。
中 共 宁 波 市 委
2004年10月21日
时间:2004/10/27
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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